【澳门金沙集团】关于做好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6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学院全体本科生:

为进一步做好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相关资助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金来源及资助范围

此次资助工作所需资金(以下简称“资助金”)由新疆教育厅根据各高校当年新疆籍在校生的人数予以澳门金沙集团支持,主要用于资助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新疆籍各民族在校生(包括汉族和少数民族)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标准及名额

1.资助标准:特别贫困800元/人,一般贫困500元/人

2.资助名额:合计27人,其中新疆籍汉族学生17人,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10人。

三、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五个认同”;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学习刻苦,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

(五)学籍在校的新疆籍学生(包括新疆籍汉族、少数民族学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取消、暂停或减少资助:

(一)触犯国家法律法规;

(二)学习主观不努力,截止目前仍有两门主要课程(必修课)补考不及格者;

(三)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各种处分,或日常行为表现不好者;

(四)休学或保留入学资格期间;

(五)谎报家庭经济情况或本人生活状况;

(六)有其他不符合大学生行为规范的言行。

四、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7月7日12点前)。申请人根据实际填写《澳门金沙集团支持》(电子版,见附件1),交至本班班长处。

2.班级推荐(7月7日15点前)。各班级根据申请材料及申请人表现实际,拟定推荐名单并进行排序(附件2),按时将申请表及推荐名单提交至年级辅导员处。

3.年级初审(7月8日11点前)。相关年级辅导员审核各班级推荐名单,确定拟资助名单及时完成班级校对。

4.学院复审(7月8日17点前)。学院学生管理办公室汇总各年级拟资助名单,报学院奖助委员会审定并公示。

5.名单上报(7月13日10点前)。经学院审定的名单在公示无异议后,将上报学校学生工作部(处)。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9-81469205

附件1:困难补助金申请表

附件2:困难补助金获得学生名单汇总表

化学化工学院

202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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