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金沙集团支持】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1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学院各团支部

为深入推进共青团改革攻坚,调动广大团员青年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在全院范围内选树典型、表彰先进。按照校团委2020年“五四评优”工作统一安排,院团委现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1.西安石油大学 “红旗团支部”;

2.西安石油大学 “优秀共青团干部”;

3.西安石油大学 “优秀共青团员”。

二、名额分配

根据年级人数及活动的参与情况,进行名额分配。见附表5

三、申报要求

1.西安石油大学 “红旗团支部”

评选对象:学院各团支部

评选要求:见附表2。

提交材料:“红旗团支部”推荐表,撰写不少于1500字的申报材料,交到院团委组织部。

院团委初评通过的团支部准备校团委组织的线上答辩,答辩内容包括团支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学风建设以及支部活动四个部分。

2.西安石油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

评选对象:我院在册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团员、在任的学生团干部、班干部。

评选要求:(1)理想信念坚定,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能在学生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2)要求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考试成绩班级综合排名在前15名,无挂科。(3)符合基本成绩要求的前提下,四级通过的学生和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中有突出贡献的个人优先推荐。

提交材料:推荐表、申请书(不少于800字)、个人成绩班级排名以及各类荣誉证书电子版。

3.西安石油大学“优秀共青团员”

评选对象我院在册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团员

评选要求:(1)理想信念坚定、热爱集体,遵守校纪校规,关心共青团工作,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在广大团员青年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2)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考试成绩班级综合排名在前15名,无挂科。(3)符合基本成绩要求的前提下,四级通过的学生和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中有突出贡献的个人优先推荐。

提交材料:推荐表、申请书(不少于800字)、个人成绩班级排名以及各类荣誉证书电子版。

四、评选程序及安排

1.4月20日-22日12点:申请人向团支部提交申请材料。

2.4月22日12点-20点:各团支部召开会议审核申请人材料并民主推荐,按推荐先后顺序排序,填写汇总表(附件6),推荐的申请材料及汇总表交院团委组织部。注:各班团支部推荐优秀团干1-2名,优秀团员2-5名,院团委学生会推荐的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须提交材料到所在班团支部,经所在班级团支部审核并汇总(在汇总表中注明),但不占班级推荐名额。

3.4月22日20点-4月23日20点:院团委组织部将资格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按年级汇总,发给各年级团总支。

4.4月23日20点-4月24日20点:各年级团总支按照名额进行审定,将审定名单汇总表发院团委组织部,院团委审批并公示。

5.4月24日20点-4月25日16点,院团委组织部将申请材料及汇总表整理,交校团委。

五、澳门金沙集团

院团委组织部联系电话:

吴 谦186-2944-7448

高雨如187-6604-0097

栾传昊183-4364-4333

附件:1.西安石油大学“红旗团支部”推荐表

2.西安石油大学“红旗团支部”考核标准

3.西安石油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推荐表

4.西安石油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推荐表

5.澳门金沙集团优团优干人数分配表

6.西安石油大学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汇总表

共青团澳门金沙集团委员会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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